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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:减排目标未如期完成 停止享受金融优惠政策
作者:佚名  来源:不详  发布时间:2008-11-12 10:22:09  发布人: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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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新华网南昌8月24日电(记者李兴文 刘晨)为加强污染减排工作,江西省政府近日明确表示,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,停止享受财政金融优惠政策,停止项目环评审批,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。

  据介绍,今年江西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分别控制在44.8万吨和60万吨以内,但今年上半年,江西省化学需氧量减排仅完成全年任务的23.1%,二氧化硫减排完成全年任务的56.8%,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。

 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,江西省政府严格考核制度,把减排措施、项目进展和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,实行市县政府减排责任制,将污染减排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,定期进行考核;同时建立强有力的奖惩机制,对未如期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地区在金融扶持、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限制。

  日前,江西省对污染减排工作措施不力的赣州市石城县、南昌市湾里区等8个县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“区域限批”,对九江市、新余市等6个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不达标的设区市予以通报预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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